近日,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,在全省范围内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复阳病例。
据了解,该病例为一名女性,年龄为34岁,居住地在济南市。此前,该病例曾于4月15日至4月20日期间,在济南市某医院接受治疗。在治疗期间,该病例两次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,结果均为阴性。然而,在出院后的第14天,即5月5日,该病例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时,结果显示为阳性。
病例具体情况
根据通报,该病例在出现复阳症状后,立即被送往济南市某医院进行隔离治疗。目前,该病例病情稳定,无明显症状。
经流行病学调查,该病例在出现复阳症状前,未曾接触过新冠病毒感染者,也未到过疫情高风险地区。目前,已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,并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。
防控措施
为防止疫情扩散,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高度重视,立即采取以下措施:
| 1. | 加强疫情监测,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,并对其进行隔离观察。 |
| 2. | 对病例所在地区进行全员核酸检测,确保不漏一人。 |
| 3. | 加强医疗机构管理,严格落实预检分诊、发热门诊等制度。 |
| 4. | 加强宣传教育,提高公众防疫意识。 |
此外,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醒广大民众,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,要继续保持警惕,做好个人防护,勤洗手、戴口罩、保持社交距离,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。
参考文献:
1. 《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复阳病例的通报》
2. 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(试行第八版)》

